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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审查?

用户:171****8733 万年县 2024-05-04 18:04 债权债务 浏览量:504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确保债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避免后续发生争议,确保权利顺利转移。

1:主体资格审查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需确保债权人与受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转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2:意思表示真实

协议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无欺诈、胁迫(《民法典》第143条)。审查时需确认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达成一致。

3: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是保护债务人知情权的关键步骤。

4:转让内容合法性

转让的债权应当是可转让的,不包括基于个人特定关系的债权(如抚养费请求权),且不得违反合同中的禁止转让条款(《民法典》第525条、546条)。

5:书面形式

虽然《民法典》并未强制要求债权转让必须书面,但为了明确证据和避免未来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转让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实践中通常遵循)。

总结:

: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需确保双方合法资格、意思表示真实、有效通知债务人、转让内容合法且最好有书面凭证,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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