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1.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提供房屋或者设施供承租人使用、管理、维护。同时,出租人还应当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2. 根据《民法典》第137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修理、更新房屋或者更换家具设备的权利。”这意味着,出租人在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修复。
二、租客权益保护
1. 《民法典》第87条规定:“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由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平等处理租赁物的权势。”这为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提供了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2. 《民法典》第92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这保障了租客在租期内享有继续居住和使用的权利。
三、租赁风险承担
1. 《民法典》第89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未尽到瑕疵保证义务,造成承租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房东未能妥善保管房屋设施或未将房屋状况告知承租人,那么房东就应对承租人的损失负责赔偿。
2. 《民法典》第89条第二款规定:“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承租人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房东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或没有及时检查房屋,那么房东也应对承租人的损害负责赔偿。
四、财产关系转移
1. 《民法典》第96条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由双方共同分担。”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间,如果由于房东的疏忽导致房屋损坏,那么双方都有权共同承担维修和保养费用。
五、法律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式
1. 《民法典》第97条规定:“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这意味着,租赁合同的形式由法律规定,且需要以书面形式为准。
2. 《民法典》第98条第二款规定:“租赁纠纷适用有关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租赁纠纷发生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享有平等选择权,承租人也有权在租赁期内享受继续居住和使用的权利。同时,房东也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保证租赁期间的安全性。在租赁期间,如果因房东的疏忽导致房屋损坏,承租人有权向房东索赔,并可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享有平等选择权,承租人也有权在租赁期内享受继续居住和使用的权利。同时,房东也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保证租赁期间的安全性。在租赁期间,如果因房东的疏忽导致房屋损坏,承租人有权向房东索赔,并可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