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职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其工资水平如何确定,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标准。这涉及到劳动报酬、岗位职责、行业规范等多个方面。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教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工资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案例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其中,第(二)点明确提到教师可以“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因此,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是可以担任法律顾问的。但需要确保不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否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该条款表明,教师的工作表现是影响其薪酬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也将成为其工资水平调整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报酬等相关条款,避免产生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有助于保障教师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降低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在于其是否会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同时,教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的工资标准也需结合具体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量。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教师与学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报酬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