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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协议管辖?

用户:141****3519 宁安市 2024-05-04 14:11 债权债务 浏览量:3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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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债权转让协议中的管辖权条款如何设定及其法律效力?

1: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协议管辖的合法性

管辖权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例如,海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等具有专属管辖。

3:管辖权条款独立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条规定,即使主合同无效,只要管辖协议独立存在并有效,法院仍应根据该协议确定管辖。

4:确保约定具体明确

约定的法院应当具体到某一级别的某一法院,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而非模糊的“上海”。

5:执行效力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按协议约定向指定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确认其有权审理后,将依法进行审判。若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权协议。

总结:

:债权转让协议中,通过合法方式明确约定管辖法院至关重要,这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明确了可能产生的争议解决途径。同时,约定应清晰明了,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在争议产生时能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债权转让 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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