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丈夫作为妻子的配偶,自然也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其次,如果丈夫购买保险后未将受益人写入合同或遗嘱中,根据《民法典》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那么,受益人应由丈夫来承担。
三、第三,如果丈夫在购买保险时并未明确告知妻子或指定受益人,那么,如果没有另外有效的证据证明他有意愿让这个特定的人成为受益人,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他的要求。
四、第四,《民法典》也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如果有意将保险收益列为个人财产,则需要先经过配偶的同意或者经过公证确认。
五、最后,《民法典》还规定了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在丈夫未将受益人写入合同的情况下,他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遗弃,因此,如果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并主张丈夫需赔偿她因此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也会支持这一诉求。
综上所述,丈夫购买保险未将受益人写入合同或遗嘱,法院会判决保险受益人为他妻子,除非有另外有效的证据证明他有意愿让这个特定的人成为受益人。同时,如果丈夫在购买保险时未曾告知妻子或指定受益人,且该行为构成了遗弃,那么,如果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并主张丈夫需赔偿她因此产生的损失,法院也可能会支持这一诉求。
总结:综上所述,丈夫购买保险未将受益人写入合同或遗嘱,法院会判决保险受益人为他妻子,除非有另外有效的证据证明他有意愿让这个特定的人成为受益人。同时,如果丈夫在购买保险时未曾告知妻子或指定受益人,且该行为构成了遗弃,那么,如果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并主张丈夫需赔偿她因此产生的损失,法院也可能会支持这一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