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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欠费债权转让?

用户:151****4443 化州市 2024-05-03 21:11 债权债务 浏览量: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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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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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物业欠费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其中并未明确排除物业欠费债权的转让。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物业欠费债权是可以合法转让的。

2.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物业欠费债权转让中,原债权人需依法将转让事宜通知物业公司或业主。

3. 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依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附随义务,例如继续催缴物业费用的权利和责任。

4. 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参照《民法典》第549条,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应订立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债权转让的内容、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

5. 物业公司或业主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依据《民法典》第553条,物业公司或业主对于原债权人的抗辩,以及原债权人对于第三人的抗辩,均可向受让人主张。

综上所述,物业欠费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债务人、权利义务的转移、明确转让协议内容及尊重物业公司或业主的合理抗辩权等。

总结:

综上所述,物业欠费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债务人、权利义务的转移、明确转让协议内容及尊重物业公司或业主的合理抗辩权等。

物业欠费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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