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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债权转让后?

用户:179****2817 利通区 2024-05-03 21: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4292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房东债权转让后的法律责任、租户权益保障、合同效力、通知义务及执行方式。

1:法律责任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租户)主张权利。

2:租户权益保护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户在原租赁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新债权人不能单方改变租约条件,除非与租户协商一致。

3:合同效力延续

债权转让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租户仍需按照原合同履行租金支付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4:通知义务

房东负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租户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执行方式

转让完成后,新债权人通常会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租户,并提供债权转让证明。此后,租户应将租金支付给新债权人,或按新债权人指示的方式支付。

总结:

:房东债权转让后,租户仍需遵守原租赁合同,但需注意接收债权转让的通知,并按新债权人的要求支付租金。同时,新债权人须尊重并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未经同意不可随意变更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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