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与债务转让?

用户:163****6594 河间市 2024-05-04 10:11 债权债务 浏览量:491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债务转让的条件、程序、效力及可能的风险。

1. 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 程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则需要债权人同意,且新债务人应承担与原债务相同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3. 效力:有效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债权,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成为债务履行主体,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4. 风险:可能存在通知瑕疵导致转让无效,或债务人抗辩权影响受让债权实现(《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务转移中,若新债务人履行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债权落空。

5. 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可能引发诉讼,造成经济损失,并可能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触犯相关刑法条款(如《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

总结:

:债权债务转让需符合法定条件,遵循适当程序,注意风险防范。在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权益。

债权与债务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