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的填写应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个人、团体或者信托等。《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确保指定清晰,避免产生争议。
1:受益顺序与比例若有多个受益人,需明确受益顺序和分配比例。《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变更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有权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影响权益。
3:未成年人保护若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权益应得到保障,监护人不能侵犯。未成年人的保险金通常由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和管理。
4:死亡保险金的处理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未指定其他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总结::保险受益人填写时,要明确指定,可设定顺序和比例,有权变更,关注未成年人权益,并处理好死亡保险金的情况。务必遵循《保险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权益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