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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债权转让?

用户:186****6639 榆树市 2024-05-04 12:06 债权债务 浏览量:1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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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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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非合同债权转让涉及哪些关键要素,其合法性,程序要求,通知义务以及可能的风险。

1:定义与范围

非合同债权是指并非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如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548条,除非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否则债权均可转让。对于非合同债权,只要不存在禁止转让的法律规定,理论上均可以转让。

3:程序要求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通知义务

通知方式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关键是确保债务人收到并理解转让信息。通知后,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不得因此对抗善意不知情的债权人。

5: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抗辩权转移风险,如原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权利通常随同债权一并转让。此外,若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可能导致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从而引发纠纷。

总结:

:非合同债权在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转让,转让需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转让生效。债权人应注意潜在的抗辩权转移风险,并确保合法、有效地进行债权转让。

非合同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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