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主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
1. 顺序受益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为多份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但每份保险合同均有独立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因此,如果存在多个保险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合同最先签订的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
2. 独立性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合同下的多个被保险人对同一标的享有同一权益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受益人。这体现了保险利益原则和共同财产处理原则。
3. 相关连原则:夫妻双方都应享有保险利益,并且夫妻双方对同一标的享有同一权益时,保险金的分配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
4. 无遗嘱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若未立遗嘱,保险金将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享有。这体现了遗嘱继承原则。
5. 平衡责任原则: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保险,各自的保费按比例分摊,共同承担保险事故的责任。这体现了夫妻间的平等关系和家庭责任分配原则。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为另一方设立人寿保险,或者为其子女设立教育保险等,但在设立这些保险时,应遵循上述法律规定,确保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夫妻双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受益人和保险金分配规则,以保障保险利益和公平原则的实现。
总结: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为另一方设立人寿保险,或者为其子女设立教育保险等,但在设立这些保险时,应遵循上述法律规定,确保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夫妻双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受益人和保险金分配规则,以保障保险利益和公平原则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