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

用户:192****8114 郯城县 2024-04-26 08:05 保险理赔 浏览量:2338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从五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一、保险金受益人的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

二、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的资格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

三、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的领取方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领取出国务工保险金的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

四、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的领取期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领取出国务工保险金的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

五、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的法律关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出境后即告身故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其在国内近亲属可以申请领取保险金。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规定,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领取出国务工保险金的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

综上所述,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且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同时,领取出国务工保险金的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

总结:

综上所述,出国务工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且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同时,领取出国务工保险金的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

出国务工保险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服务地区: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