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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债权转让律师?

用户:130****5529 鸠江区 2024-05-04 12: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1401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可能关注的焦点包括:1) 债权转让的有效性,2) 债务人的权益保护,3)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4) 债权转让的范围,以及5) 转让后的法律责任。

1) 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 债务人的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和时间并无具体规定,但应确保债务人能及时了解债权转移的事实。

4) 债权转让的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这意味着利息、违约金等附属权益通常也会一并转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5) 转让后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同时,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总结:

:债权转让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转让的有效性,并充分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债权人在转让时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且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及相关的从权利。债务人则有权对抗让与人的抗辩向受让人提出。

老牌债权转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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