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一方死亡时,其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公积金、养老金等。”这里的“个人财产”指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收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但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遗嘱应当对哪些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经公证机构公证。”这里的“遗嘱”是指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且需要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遗产的实际情况,以确保遗产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双方遗产继承权的保护,以及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都体现了对夫妻双方权益的保障和尊重。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即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 遗嘱应当对遗产的分配进行明确规定,并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4.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以实现遗产的最大价值。
总结:4.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以实现遗产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