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和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基于抚养权问题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279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果子女为成年人,并且独立生活,那么他们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接受父母的抚养。
三、基于继承权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85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其遗产应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如果有遗嘱的话,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四、基于债务问题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94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是一方单独形成的债务,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基于分割房产影响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决定谁获得房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房产归属。也就是说,即使房产分割给其中的一方,也不能影响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商业保险受益人的设定,首先,它应当符合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划分的原则;其次,如果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那么他们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接受父母的抚养;再次,如果有一方去世,他们的遗产应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第四,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最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决定谁获得房产,但不能影响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