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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资格?

用户:139****6188 达州市 2024-05-04 01: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15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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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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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可能关注的债权转让资格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人资格

债权人必须具备合法债权,且债权须为可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有权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通知债务人

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务人同意

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未通知,债务人也可以同意转让。例如,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同意的,转让有效。《民法典》对此有所规定。

4:债权债务关系

转让的债权应当与原债权债务关系相对应,不能是部分转让。《合同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转让限制

如涉及专属性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禁止转让的债权(如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债权)等,转让可能受限或无效。《民法典》第548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结:

:债权转让需具备合法债权、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同意等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转让应符合债权债务的一般原则和特殊限制。在实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债权转让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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