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作为受益人的主体为被保险人。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财产或者遗产由保险金支付。前款规定的保险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比例分配给其他继承人。”
因此,如果保险人在未死亡时就已全额支付保险金,那么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他的遗产将直接作为保险金支付,包括他可能获得的部分赔偿。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的子女或配偶通常是受益人。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照顾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指的是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也就是说,即使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前并未向任何人支付过保险金,他也应该得到适当的遗产分割。
再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人以外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但是,接受遗嘱的人可以是遗嘱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对第386条的理解。接受遗嘱的人是指被保险人去世后有权接受遗嘱的人。如果一个被保险人去世前已经将其部分遗产转给了某个人,那么这个人可能是接受遗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接受遗嘱的人是受益人。
第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失、毁损、灭失。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遗产管理人”是指负责管理被保险人死亡后的遗产的人。
第五,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是指能够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状况的人。比如,被保险人如果知道自己的亲人可能遭遇危险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么他是利害关系人之一,有权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综上所述,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受益人通常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接收遗产的人。其中,无论被保险人在死亡前是否已经支付过保险金,只要他还有活着的近亲属,那么这些近亲属就是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受益人通常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接收遗产的人。其中,无论被保险人在死亡前是否已经支付过保险金,只要他还有活着的近亲属,那么这些近亲属就是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