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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诉讼判决?

用户:171****1098 永新县 2024-05-04 00:02 债权债务 浏览量:2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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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债权转让后进行的诉讼判决中,主要关注债权人变更后的权利效力、通知债务人的程序、对原借款协议的影响、诉讼时效以及可能存在的抗辩权。

1. 债权人变更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约定不得转让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即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

2. 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方式可书面也可口头,关键在于确保债务人收到并理解转让信息。

3. 对原借款协议影响: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原借款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条件,债务人仍需按照原协议向新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除非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

4.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199条,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保障了新债权人的权益不受原诉讼时效影响。

5. 抗辩权: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例如,如果原债权人有过错导致债务无法履行,债务人有权以此对抗新债权人(《民法典》第548条)。

总结:

:债权转让诉讼判决涉及的关键点包括新的债权人权利、通知债务人的程序、原协议效力、诉讼时效重计以及债务人的抗辩权。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能有效保护各方权益。

债权转让诉讼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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