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在债权转让中,附随于原债权的利息是否一并转让给新的债权人。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包括主债权及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首先,从债权的整体性来看,我国《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利息作为债权的一种收益,通常被视为与主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因此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会随主债权一同转让。
其次,考虑合同的意旨和交易习惯,通常认为债权转让旨在转移全部债权利益,包括本金和利息。
再者,基于保护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若原债权含有利息,而未明确排除利息的转让,则应理解为利息也一并转让。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17条也明确了债权转让时利息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最后,对于特定类型的债权如金融债权等,还需参照相关金融法规及监管规定来判断利息是否随债权一并转让。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在债权转让中,利息作为从权利会伴随主债权一同转让给新的债权人,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或存在特殊情况不适用于此一般规则。具体到个案中,还应当结合实际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细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