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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为名行债权清收之实?

用户:138****9772 顺德区 2024-05-04 03: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2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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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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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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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债权转让是否被用于实际上的债权清收行为,是否存在规避法律规定或滥用权益的情况。

1:合法性审查

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债权转让本身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真实意图判断

若以债权转让名义进行清收,需要看是否存在隐瞒事实、欺诈等行为。《民法典》第7条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应基于真实意愿,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3:债权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可能影响清收的合法性。

4:清收手段合规性

债权清收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如暴力、威胁等。

5: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企业破产法》等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应得到保护,不得因债权转让而受损。

总结:

:债权转让作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可被用于债权清收,但必须依法依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并确保通知债务人。任何滥用此机制或以非法手段进行清收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约。同时,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障。

债权转让为名行债权清收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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