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163条:“在遗产继承中,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死亡公民的遗产一般应当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遗嘱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遗嘱无效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顺序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遗嘱中指定由一人为受遗赠人,但是又未明确该指定是基于自愿,还是基于法律规定,那么该指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基于法律规定,那么该指定应当由合法继承人或国家机关指定;如果是基于自愿,则应当由遗嘱人自行决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从遗嘱开始。”因此,如果保险的所有受益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他们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
5.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有书面形式的约定。如果保险所有受益人因意外去世而无法确定遗产的归属,那么他们之间可能存在合同关系,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二、结论
如果保险所有受益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他们之间的继承权问题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例如遗嘱的效力、法定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方式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
总结:如果保险所有受益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他们之间的继承权问题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例如遗嘱的效力、法定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方式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