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债权虚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合法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债权虚构,即不存在真实的债权,该转让协议可能因缺乏合法标的而无效。
2:真实意愿表示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虚构债权表明当事人并未对真实债权有共识,可能违背真实意愿,影响协议效力。
3:欺诈行为若虚构债权是为了欺骗第三方,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这可能导致转让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4: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546条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虚构的债权无法履行通知义务,可能使转让协议失去实际意义。
5:善意第三人保护民法典第597条提到,因出让人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但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债权虚构,其权益不受保护,转让协议无效。
总结::虚构债权转让协议可能因缺乏合法标的、违背真实意愿、涉及欺诈、无法履行通知义务以及无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等原因,被认定为无效。但具体效力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由法院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