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 利息是否转让?

用户:169****3184 娄底市 2024-05-04 01: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2935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当债权发生转让时,原合同中的利息部分是否一并转让给新的债权人。

1:债权转让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意味着债权转让包括了主债权及与之相关的从权利。

2:利息作为从权利

利息通常被视为债权的从权利,因为它源于本金债权(主债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而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3:合同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转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履行费用、利息等条款的效力。这表明,除非合同明确排除,否则利息应随主债权一同转让。

4: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需通知债务人。通知中应包含债权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内容,以确保债务人知晓并接受新的还款条件。

5:特殊情形

若原合同中对利息的支付有特别约定,如固定期限支付、特定条件下的利息豁免等,这些条款在债权转让后依然有效,新的债权人有权按照原合同主张利息。

总结: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通常会一并转让原债权中的利息,除非合同中有特别排除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原合同支付利息,同时,这一转让需依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 利息是否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服务地区: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