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朱小贞作为被保险人,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与本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与本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等订立保险合同。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其同意投保人对本人及其近亲属、家庭其他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本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等订立合同。
综上,朱小贞的保险受益人应当为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以及与本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此外,朱小贞还可以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从而扩大保险受益人的范围。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朱小贞的保险受益人作特殊规定。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和需要,合理确定保险受益人范围。
总结: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朱小贞的保险受益人作特殊规定。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和需要,合理确定保险受益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