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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债权转让?

用户:183****5320 市中区 2024-05-03 21:10 债权债务 浏览量: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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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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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希望了解“纯债权转让”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适用。

1. 定义与构成:纯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对债务人的金钱给付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需附带其他权利或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约定不得转让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 合同效力:债权转让需经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能生效。《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转让限制:并非所有债权都能进行转让,例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如扶养费)、依法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抚恤金请求权)。《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 债务人抗辩: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向新的债权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民法典》第55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5. 违约责任:若因转让方或接受方过错导致转让无效或损害第三方利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法典》第556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总结:

:纯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处分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需遵守法定程序并注意可能存在的转让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纯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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