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逾期债权转让涉及的主要关注点可能包括转让的有效性、债权性质是否影响转让、受让人权利的范围、通知债务人的必要性以及对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原有合同条款的影响。
1:有效性与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逾期债权在无上述例外情况下可依法转让。
2:债权性质与转让条件虽然债权已逾期,只要未丧失诉讼时效或清偿请求权,其本质属性并未改变,仍具有可转让性。然而,转让后受让人仅能行使原债权人在逾期债权上的权利。
3:受让人权利范围按照《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转让生效后,受让人取得与原债权人同等的权利。因此,在逾期债权转让中,受让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包括逾期利息等合法权益。
4:通知义务《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不对债务人生效。这意味着对于逾期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是必须的程序。
5:原有合同条款的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转让不影响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和抵销权,同时除非另有约定,原有合同条款继续约束债务人和新债权人。
总结:综上所述,逾期债权在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转让,并且受让人享有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但需受到原合同条款和债务人既有抗辩权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