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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例外?

用户:141****5605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2024-05-03 09:05 债权债务 浏览量:278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可能关注的是债权转让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即哪些情况下债权不能被转让。以下是从五个方面进行的分析:

1:特定性质的债权

某些债权因其特殊性质不能转让,如基于个人信任、特定身份或技能产生的债权,如雇佣合同中的工资请求权,或者基于个人信用的借款。

2:合同条款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许转让债权,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尊重。

3:债务人的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548条,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新的债权人主张。如果债权存在瑕疵,如债务人有未偿还的部分,债务人有权对抗新的债权人。

4:债权已消灭或转移

如果债权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因抵销、提存等原因消灭,债权就无法再进行转让。

5: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如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利益或道德伦理的债权,法律可能会明确规定不得转让。

总结:

:债权转让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可行,必须考虑债权的性质、合同约定、债务人的权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需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转让行为可能无效。同时,法律优先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处理,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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