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改变原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管辖权的变更。
1:合同自由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权转让本质上是合同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移,但除非转让协议明确约定,否则不影响原合同中关于管辖的条款。
2:债权转让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此规定并未直接涉及管辖权变更,管辖权通常由原合同或法律直接规定。
3:管辖权的法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除非当事人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
4:协议管辖的条件即使在债权转让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总结债权转让本身不直接改变原合同的管辖条款。若欲变更管辖权,需债权人、债务人及受让人达成新的明确协议,并且该协议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基本原则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虽然债权可转让,但管辖权的变更需基于各方同意并符合法律规定。
总结:5. ****:债权转让本身不直接改变原合同的管辖条款。若欲变更管辖权,需债权人、债务人及受让人达成新的明确协议,并且该协议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基本原则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虽然债权可转让,但管辖权的变更需基于各方同意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