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编总则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二、第二编家庭与婚姻
2.1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第三编财产与继承
3.1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3.2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第四编遗嘱与遗赠
4.1 自书遗嘱需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名,并经人民法院确认生效;口头遗嘱也需要公证员的见证并经人民法院确认生效。
五、第五编司法解释和案例
5.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立遗嘱,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继承权,但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具体继承方式包括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法定继承,其中,自书遗嘱需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名,并经人民法院确认生效;口头遗嘱也需要公证员的见证并经人民法院确认生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立遗嘱,如果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综上所述,继承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行使自己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