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期间协议:如果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曾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受益人协议,明确指定前妻为受益人,那么她在离婚后仍可能保持受益人身份。依据《保险法》第23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2. 法律默认:通常情况下,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保险受益人也随之改变。但根据《继承法》第17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人寿保险合同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若无其他指定,前妻可能按此默认规则成为受益人。
3. 保险合同条款:部分保险合同可能包含“离婚生效条款”,规定在离婚后,除非有新的书面指定,否则原受益人地位不变。这种情况下,前妻依然可能是受益人。
4. 离婚判决或调解:法院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到保险利益,将保险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前妻在离婚判决中被确认享有保险利益,她可能会继续作为受益人。
5. 后续变更:即使离婚后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前妻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请求更改受益人。但需确保新指定符合保险公司和法律要求。
总结::前妻是否作为保险受益人取决于婚姻期间的协议、保险合同条款、法律默认以及离婚后的司法裁决。若无明确变更,离婚并不自动取消其受益人资格,但仍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