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利平等:《民法典》第1089条第2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婚姻法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丈夫的保险收益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2. 遗产分割:《民法典》第1136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其共有的保险收益也有平等的处理权。
3. 担保责任:《保险法》第3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近亲属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丈夫被保险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伤害,妻子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4. 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这意味着即使夫妻没有签订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也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5. 保险金分配:根据《保险法》第17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至期的,保险金作为遗产由保险人的继承人依法取得。”
综上所述,《民法典》赋予了丈夫保险收益权以及配偶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平等、遗产分割、担保责任、抚养费用以及保险金分配等。因此,丈夫应该在领取保险金之前告知妻子,并明确她的权益。同时,他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赋予了丈夫保险收益权以及配偶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平等、遗产分割、担保责任、抚养费用以及保险金分配等。因此,丈夫应该在领取保险金之前告知妻子,并明确她的权益。同时,他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