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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用户:181****8831 西宁市 2024-05-03 21:45 债权债务 浏览量:1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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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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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在南京涉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问题,用户关注的核心点可能包括:

1:合法性与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债权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此,债权债务转让需遵守法律规定并有效通知债务人。

2:合同条款明确性

用户关心协议中的内容是否明确,包括转让的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转让价格、违约责任等,这关系到双方权益保障。依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3:债务人同意或异议权

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对于特定债权的转让享有同意权或异议权,《民法典》虽未强制要求债务人事前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若未经债务人同意而转让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债权,则可能会引发纠纷。

4:连带责任人及担保人的地位变动

债权转让可能导致原连带责任人或担保人的地位和义务发生变化。《民法典》第697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税费承担和法律责任

协议应明确债权债务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由哪一方承担,并规定因转让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归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总结:

综上所述,签订南京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时,应注意合法性与有效性、合同条款明确性、债务人同意或异议权、连带责任人及担保人的地位变动以及税费承担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南京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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