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1. 成年人在设立组织或法人时,应有其合法的身份。这包括了他们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职业证明等。
2. 未成年人需得到成年人的同意才能设立组织或法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可能无法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平等性
3. 在组织或法人的成员中,所有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为年龄、性别、社会地位等原因剥夺他/她的权利和义务。
三、自愿性
4. 组织或法人成立的目的在于实现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服务,因此每个成员都应该对组织的活动有所贡献,并且愿意遵守该组织的规定和制度。
四、委托性
5. 当某个组织需要处理一些复杂的事情或者面临一些困难的时候,它可能会需要雇佣或者授权其他成员来完成这些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是一种有效的权力转移方式。
五、互助性
6. 组织或法人的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帮助和支持,共同完成各种任务。这种互助关系是形成组织的基础之一。
总结::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设立组织或法人时的具体要求,而是强调了他们应具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同时,法律也提倡平等和自愿的原则,要求所有的成员都应当对其参与的活动负责并尊重他人。此外,法律还允许组织通过委托等方式进行权力的转移,鼓励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