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第一受益人是指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人。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和确定对保险理赔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1. 保险合同内容:根据《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受益人的确定方式和方法”,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明确告知保险人受益人的选择方式和方法。
2. 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第19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知道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书面文件”;“如果被保险人未要求或无法取得书面文件,其权益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
3. 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根据《保险法》第4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即使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保险人也可以因合同目的的实现或者客观情况的发生而解除保险合同。
4. 保险受益人的请求权:根据《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应当赔偿保险金;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5. 保险受益人的附随权利:根据《保险法》第57条的规定,“保险受益人接受保险人给予的保险金时,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总结:来说,保险第一受益人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确定的,其权利和义务受到保险合同的制约,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情况下,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保险受益人接受保险金时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