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能力
1.1 无固定工作或收入来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继承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减免遗产分割的比例。”如果继承人在接受遗产后无法维持其正常的生活水平,那么他/她有权要求减半或取消继承权。
二、身份地位
2.1 没有抚养关系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但子女成年后与他人结婚,不再需要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没有抚养关系的子女,他们不能成为继承人的财产。
三、血缘关系
3.1 年龄差未满18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劳动能力和负担能力的,都可以通过工作获得收入,也可以继承遗产。”在未成年人被遗弃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无法承受起继续生活的压力,所以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不能享有超过法定年龄的份额。
四、精神状况
4.1 身体疾病或精神障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因病死亡的,丧失继承权;因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死亡的,不影响继承权。”
五、智力能力
5.1 智力低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财产,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适用本编有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即使一个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他就可以成为继承人。同时,如果一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他已经接受了遗产,那么他就可以享受继承权。
总结:综上所述,即使一个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他就可以成为继承人。同时,如果一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他已经接受了遗产,那么他就可以享受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