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
1. 《民法典》第869条:“财产保险合同中,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2. 《保险法》第37条:“人寿保险合同,保险费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健康保险合同,保险费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
二、婚姻法
1. 《婚姻法》第32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中的房屋,有所有权。”
2.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继承法
1. 《继承法》第28条:“遗产包括以下四种:知识产权、自然遗产、动产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的继承不受《继承法》规定的影响。”
2. 《继承法》第35条:“继承人在死亡后,其有权接受或放弃遗嘱。”
四、侵权责任法
1. 《侵权责任法》第36条:“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侵权责任法》第50条:“在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材料,构成产品瑕疵。”
五、合同法
1.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物、价款、交付时间、质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合同法》第52条:“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总结:2. 《合同法》第52条:“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