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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担保债权?

用户:180****3082 萨尔图区 2024-05-03 05:00 债权债务 浏览量:2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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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我需要理解关于转让担保债权的基本概念,以及可能涉及的关键环节和法律规定。

1:定义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通过担保物权或保证等方式,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权利。转让即债权人将这种权利转移给第三方的行为。

2:合法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权、质权或者其他担保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这意味着并非所有担保债权都可以随意转让,需符合法律规定。

3:通知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55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转让方有责任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信息。

4:担保继续有效

如果担保物权随同债权一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414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受让人有权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原担保继续有效。

5:保证人的责任

对于保证债务的转让,《民法典》第697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总结:

:转让担保债权须遵循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债务人,保持担保的有效性,并处理好与保证人的关系。如有必要,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转让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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