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在购买优信保险时,受益人的指定通常遵循《保险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应当经被保险人同意。”这意味着,买保险时,你可以自由选择受益人,并在需要时更改。
1:权益保护《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这是为了防止因无法确定死亡顺序导致的权益纠纷。
2:未指定受益人若未明确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权利《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保障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权益。
4:变更与撤销《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因此,买保险后,如需变更或撤销受益人,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总结::购买优信保险时,受益人的设定是灵活的,但必须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必要时,投保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采取书面形式并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