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权益
1. 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7日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 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保险赔偿金。
3. 被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保险费。
4. 被保险人有权对保险公司和其代理人进行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东莞社保受益人的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变更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2.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保险赔偿金;
3. 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保险费;
4. 可以对保险公司和其代理人进行诉讼。以上权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总结:4. 可以对保险公司和其代理人进行诉讼。以上权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