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利来源**:受益人的诉权源于保险合同。《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这是其基础法律依据。
1:诉讼主体资格受益人作为合同约定的权益人,享有直接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1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当保险人与受益人就保险金支付产生争议时,受益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诉讼法》第25条明确,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3:时效要求受益人主张权利需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自被保险人死亡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4:特殊情形如保险人恶意拒绝支付保险金,受益人可直接起诉。《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支付保险金,受益人有权要求其支付。
总结::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诉权源于保险合同,享有直接诉讼权。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但应注意时效和特定情形下的诉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