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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算什么房产?

用户:184****4221 钦州市 2025-01-19 11:15 拆迁安置 浏览量:1755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问题: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是什么?我需要了解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和相关权益。

解答:

一、概述

拆迁安置房是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替代住房。这类房产通常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因为它涉及到公共利益、补偿权益以及政策性因素。因此,了解拆迁安置房的法律属性对于保障被拆迁人权益至关重要。

二、法律性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公布)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后有权获得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即为拆迁安置房。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本质上是一种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实现的补偿形式,而非纯粹的商品房。

三、权属证明

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证明一般是在完成安置后,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虽然与商品房一样具有物权属性,但拆迁安置房可能在转让、上市交易等方面受到限制,这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法律规定。

四、权益保护

被拆迁人在获得安置房后,享有与其他合法财产所有人相同的财产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然而,由于政策性的原因,这些权益可能会有所限制。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就规定了禁止转让的情形,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五、交易限制

部分地区的政策对拆迁安置房的买卖、赠与等行为设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如“五年限售期”,即被安置人需持有房产满五年才能进行市场交易。这是因为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防止炒房行为,确保房源真正服务于被拆迁人群体。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公布)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总结:拆迁安置房属于一种补偿性质的房产,其法律地位介于普通商品住房和福利性住房之间。被拆迁人在获得安置房后享有相应的财产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政策性限制,比如交易限制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房产时,应充分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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