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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拆迁安置房都有哪些?

用户:198****6532 管城回族区 2025-01-19 11:10 拆迁安置 浏览量:1834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想要知道昭阳区所有的拆迁安置房的信息。

法律问题分析:

一、拆迁安置房的定义: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过渡至安置住房或者周转性临时用房的住房。

二、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主要是基于物的属性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其所有权应当由被拆迁人享有。

三、拆迁安置房的质量问题: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确定: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商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只对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应当由市场决定,政府不得干涉。

五、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赋予公民或者组织在一定年限内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其土地使用权应当由被拆迁人享有。

法律依据原文:

  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的行为。”
  2.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监督。”
  4.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续期。但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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