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1036条的规定,身故保险金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其继承人为该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这一规定赋予了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权。
二、财产份额确定
在未明确约定受益顺序的情况下,按照顺序继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37条的规定,有多个继承人时,应当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行使财产分配权,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由其他继承人依次继承。
三、权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38条的规定,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行使民事权利,或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在未满8周岁的前提下,具有代为履行民事权利的义务。如果继承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代为履行这些权利,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或者裁定。
四、遗产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39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首先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不足的部分,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是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生活困难,而抚恤金则是一种对生者的补偿。
五、纠纷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1040条的规定,关于保险受益人的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以选择同时采取这两种方式。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036条、第1037条、第1038条、第1039条以及第1040条的规定,都充分保障了身故保险金的利益,并确保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说,身故保险金合法的受益人是指那些依法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036条、第1037条、第1038条、第1039条以及第1040条的规定,都充分保障了身故保险金的利益,并确保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说,身故保险金合法的受益人是指那些依法享有保险利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