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保险受益人”和“子女”的含义。保险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而子女则是指父母亲所生育的,具有与父母血缘关系的孩子。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如果父母为子女购买了保险,并且子女成为了保险受益人的话,那么法律上应该如何界定这个行为呢?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继承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继承人主要是指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至于子女成为保险受益人的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条款:
第179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同意由其指定的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或者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指定的人成为保险受益人:(一)被保险人死亡;(二)被保险人身故但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指定的人愿意接受该指定;(三)保险合同成立满五年未行使权利。”
在这里,“指定的人”指的是父母将被保险人交由其子女进行管理或照管的人,也就是子女成为了保险受益人。
总结:来说,如果父母为子女购买了保险,并且子女成为了保险受益人的话,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子女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必须符合法定的指定条件才能成为保险受益人。此外,如果父母死亡,则其子女享有保险金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