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可以概括为:
- 房屋拆迁后,作为被安置对象,如何确保在购买的“商品房”权益不受侵害,尤其是在合同签订和交易过程中?
- 作为法律角度,如何理解并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来保障其在安置房购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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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益保护:
-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2011年修订)第38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房屋面积、搬迁过渡期限等内容。”这要求在购买安置房时,双方需明确合同内容,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 《物权法》第149条指出:“拆迁安置的房屋,属于被拆迁人所有。”购买安置房时,应确保购买行为是基于合法的产权转移,避免购买到“小产权”或非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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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与安全:
- 《建筑法》第64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安置房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销售。
-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保证售出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开发商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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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合理性: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房地产价格由房地产市场调节。”政府应当对安置房的价格进行合理定价,不得擅自提高。
- 如果发现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要求调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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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
- 拆迁安置通常会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用户有权了解这些配套是否完善,如有不达标,可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条例》要求改进。
- 如果安置房的配套设施未能达到约定标准,可能影响居住舒适度,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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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的选择权: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用户应了解自己的选择权,如果选择实物安置,应注意安置房的性质和产权问题。
总结:
房屋拆迁后购买的商品房安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权益、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配套设施完善以及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在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