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选择谁是其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任何他愿意的人。
1:明确受益权受益人的权益必须明确无误。《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若未明确约定,视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不明确指定可能导致权益纠纷。
2:变更受益人投保人有权利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3:优先权问题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金应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4:受益份额与顺序《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数个受益人,并可以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总结::在保险合同中,爱人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但需明确指定,且投保人有权变更。如果爱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通常会转给法定继承人。保险法对受益人的指定、变更、权益及处理方式有明确规定,确保权益的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