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规定:权利义务转移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1. 权利义务转移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死亡、生存等民事行为变更、保险标的转让以及保证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新的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前款规定的民事行为变更、保险标的转让以及保证期间届满后,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可以将房产赠与一方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将其婚前个人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为了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里的“第三人”是指愿意帮助偿还债务的人。
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应当互相协助对方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也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转让权益承诺并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而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转让权益承诺并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而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