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人。他们可能包括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指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再保险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个人意愿。
根据《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他相关当事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付保险金,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从第28条规定来看,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在交纳保费后,就其指定的受益人进行书面声明。如果投保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此手续,保险人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从第31条规定来看,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给受益人的费用。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后,通过减少赔偿金额来规避责任。
总的来说,保险事故受益人是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主体。他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人报告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且在收到保险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也要履行相关的义务,如缴纳保费、指定受益人等。同时,保险公司在赔付保险金时,也需要扣除已支付给受益人的费用。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事故受益人是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主体。他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人报告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且在收到保险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也要履行相关的义务,如缴纳保费、指定受益人等。同时,保险公司在赔付保险金时,也需要扣除已支付给受益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