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
2. 继承权:若未指定受益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保险金将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这意味着未填写受益人可能会引发遗产纠纷。
3. 遗嘱效力:如果被保险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遗嘱可以对保险金的分配进行安排,优先于法定继承。
4. 优先权问题:在债务清偿方面,若被保险人身负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未指定受益的保险金可能需要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归继承人。
5. 防止争议:为了避免因未指定受益人导致的纷争,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明确指定受益人,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保障保险目的的实现。
总结::未填写保险身故受益人可能导致保险金成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执行,可能涉及债务清偿,并可能引发家庭纠纷。因此,投保时应明确指定受益人,以确保保险利益的顺利传承和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