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保险公司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因此无法进行任何取消或变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只对投保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其次,我们来看一下,《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时领取保险金的人。”这意味着,即使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死亡或生存,并未领取保险金,也无需再为他支付任何保险费用。
三、再次,我们看《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合同因某种原因而自动解除或者终止,那么保险金就不再属于受益人。
四、第五,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死亡,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这意味着,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
五、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受益人可以取消或变更的内容,且即使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死亡或生存,并未领取保险金,也无需再为他支付任何保险费用。此外,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无权取消或变更受益人。
总结:五、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受益人可以取消或变更的内容,且即使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死亡或生存,并未领取保险金,也无需再为他支付任何保险费用。此外,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无权取消或变更受益人。